為什麼主張特赦陳水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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賴清德強調,參選目的並不是要特赦陳水扁。自他擔任台南市長到行政院長,不論在台南市議會或立法院接受議員質詢,或媒體訪問,赦扁都是他長期一貫的主張。
賴清德認為,天子犯罪與庶民同罪,但是陳水扁的審判過程中,司法程序有瑕疵。檢調在偵查過程中長期羈押干擾司法,先押人再取證,及教唆偽證,尤其在部份案件判決無罪後,馬英九表示「背離人民期待」,北院以庭長會議行政手段「更換法官」,其後改判19年重刑,違反憲法審判獨立精神;龍潭案查無對價關係,法官自行發明「實質影響力」,可是後來審判林益世又使用以往的「罪刑法定主義」,司法在程序公正上有很大問題。
賴清德強調,基於審判過程程序不正義,陳水扁也服過徒刑、被關6 年,他主張特赦,這不止有助政治上的和解和社會的和諧,未來好好的就司法的改革,讓任何一個人,當他碰到司法案件的時候,能夠受到公平的審判,背後也有積極意義在裡面。